致: 潜在社会资本合作方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以下称为“本项目”)拟采用政府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由海南交投港航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开展相关前期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本项目的实施进度,保证后期能够获得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充分响应,推动项目落地,特邀请潜在社会资本合作方参与本项目市场测试(测试文件详见附件)。
一、测试须知
(一)本次市场测试并非本项目正式招标程序的组成部分,不构成正式的投标报名;本次市场测试提供的任何方案信息仍可能进一步修改,对各方并不具有约束力;
(二)鼓励潜在社会资本合作方积极参与市场测试,但即使不参加市场测试,社会资本合作方仍然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正式的招投标;
(三)参与本次市场测试的社会资本合作方并不会因此在项目正式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中得到特别的优待;
(四)社会资本合作方不会因在市场测试中提出了问题而在项目正式招标中受到歧视,诚邀潜在社会资本合作方提出问题、措施及建议;
(五)对于潜在社会资本合作方在市场测试中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在后续修编实施方案及招标文件时将被充分考虑并作为重要参考,请参与测试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认真填写;
(六)如参与本次市场测试的潜在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反馈意见中涉及商业秘密,请在反馈中特别说明。海南交投港航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将恪守保密原则,不对外披露。
二、测试反馈
请潜在社会资本合作方于2025年8月29日12:00之前将全部反馈资料(各反馈资料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hnjt_ghtz@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市场测试反馈+年月日,示例: *有限公司+市场测试反馈+20250829。
各潜在社会资本合作方如需更加充分地了解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请通过线上答疑渠道进行咨询。
三、报名条件
潜在社会资本合作方独立报名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若联合体报名的,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职责,并具备相应条件;
(一)投资人+EPC施工总承包
1.投资方。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与资金保障能力,提供企业投资承诺函或内部决策批复文件等;
2.建设方。具备7万吨级及以上码头、航道工程的设计、施工业绩(如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以上的任一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相关合同;
(二)运营方
具备航线开设能力、可提升运营服务质量,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港口经营许可证(其控股股东资质视同有效)。
四、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海南交投港航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锦
联系电话:15607619911
附件1.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市场测试文件.docx
海南交投港航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