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商项目概况及范围
1.1 项目概况
1.1.1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项目概况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项目贯穿海口、文昌、琼海、万宁等沿海12个市县。主线长988公里,设计总长67公里的慢行系统,其中骑行系统46公里,步行系统21公里。设置停车区25处、新能源补给站14处、观景台45处、路侧停车带66处。有机串联沿途约9类84段景观区域、22个滨海岬角、25座灯塔、68个特色海湾、26个滨海潟湖、16片红树林、40个驿站、31家A级以上景区、21处旅游度假区、261处滨海名胜古迹,是集海南地域地理特征与自然文化特色于一体的风景旅游公路。通过连接线将环岛高铁、高速、国道与环岛旅游公路有机衔接,构建“快进慢游”交通体系,将滨海景点和驿站串联为“珍珠项链”,打造成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标杆工程和传世之作。
1.1.2招商项目位置概况
此次招商智能观景望远镜项目投放场地详见表1:
表1 项目投放场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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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 |
名称 |
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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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 |
新阜海观景台 |
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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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车1号观景台 |
2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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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车2号观景台 |
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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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车3号观景台 |
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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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滩掠影观景台 |
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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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湾观景台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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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林1号观景台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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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林2号观景台 |
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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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林3号观景台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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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舟唱晚观景台 |
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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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 |
水碧山青观景台 |
29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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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一色观景台 |
10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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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峦叠翠观景台 |
34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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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 |
龙头岭观景台 |
(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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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 |
逐日龙栖观景台 |
7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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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河谷观景台 |
3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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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头揽胜观景台 |
6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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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 |
疏影金月观景台 |
14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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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倚碧空观景台 |
8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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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角观景台 |
8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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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海忆韵观景台 |
5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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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 |
海王神迹观景台 |
5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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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金晖观景台 |
1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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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桥南观景台 |
1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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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桥北观景台 |
53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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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海滩观景台 |
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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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 |
田园海风观景台 |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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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浦渔趣观景台 |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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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云霞观景台 |
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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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栏眺龙观景台 |
1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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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马角观景台 |
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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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激浪观景台 |
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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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湾观景台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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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树石趣观景台 |
3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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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冲飞浪观景台 |
1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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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古村观景台 |
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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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望礁观景台 |
1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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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 |
新盈红树观景台 |
2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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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田小溪观景台 |
15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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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夏码头观景台 |
15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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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间碧海观景台 |
3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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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 |
包岸炊烟观景台 |
70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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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岛幽径观景台 |
2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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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包沧浪观景台 |
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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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水交融观景台 |
2484.5 |
1.2项目名称: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智能观景望远镜项目。
1.3招商范围:对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智能观景望远镜招商。
1.4招商条款确定:招商人提供招商信息技术服务、其他商务辅助服务及智能望远镜运营场地等,合作方负责智能观景望远镜的投放与运营,招商人每月按运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分成。具体如下所示:
(1)分成标准(最低限价):运营收入的【25】%。
(2)招商场地:详见表1:项目投放场地表。
(3)合作年限:3年。
(4)分成递增方式:无。
(5)履约保证金:无。
(6)分成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以合作方后台系统运营收入数据为准,合作方于次月开始后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收益分成的对账单提供给招商人,并于对账单提供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人支付上月收益分成。
(7)建设期:无(建设期免收分成)。
1.5招商场地用途要求:
(1)合作方只可用于开展智能观景望远镜项目。
(2)招商场地按建设现状标准交付。
(3)必须保持场地现有的格局,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破坏及改动。
(4)合作方不可对招商场地进行分割、转让。
2、竞商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2具有依法缴纳税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竞商人须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证明(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3竞商人参加招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4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材料: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6竞商人须在成交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商人签订《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智能观景望远镜合作协议》,否则视为竞商人自动放弃,本次招商结束,招商人有权将场地再次招商。
3、招商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5日,在海南交投环岛旅游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海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获取招商文件。
4、竞商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竞商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8楼,海南交投环岛旅游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3招商评审开会时间:2026年3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4开会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8楼海南交投环岛旅游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4.5公告发布媒介:海南交投环岛旅游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海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5、联系方式
招 商 人:海南交投环岛旅游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8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16326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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