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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智能观景望远镜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3/11 9:53:47

1、招商项目概况及范围

1.1 项目概况

1.1.1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项目概况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项目贯穿海口、文昌、琼海、万宁等沿海12个市县。主线长988公里,设计总长67公里的慢行系统,其中骑行系统46公里,步行系统21公里。设置停车区25处、新能源补给站14处、观景台45处、路侧停车带66处。有机串联沿途约9类84段景观区域、22个滨海岬角、25座灯塔、68个特色海湾、26个滨海潟湖、16片红树林、40个驿站、31家A级以上景区、21处旅游度假区、261处滨海名胜古迹,是集海南地域地理特征与自然文化特色于一体的风景旅游公路。通过连接线将环岛高铁、高速、国道与环岛旅游公路有机衔接,构建“快进慢游”交通体系,将滨海景点和驿站串联为“珍珠项链”,打造成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标杆工程和传世之作。

1.1.2招商项目位置概况

此次招商智能观景望远镜项目投放场地详见表1:

表1 项目投放场地表

市县

名称

面积(m2)

文昌

新阜海观景台

630

风车1号观景台

2090

风车2号观景台

780

风车3号观景台

950

潮滩掠影观景台

1220

月亮湾观景台

400

椰林1号观景台

1100

椰林2号观景台

660

椰林3号观景台

1200

渔舟唱晚观景台

550

万宁

水碧山青观景台

2967.2

海天一色观景台

1023.9

峰峦叠翠观景台

3485.2

陵水

龙头岭观景台

(利用)

乐东

逐日龙栖观景台

7577

白沙河谷观景台

3139

岭头揽胜观景台

6415

东方

疏影金月观景台

1404.9

闲倚碧空观景台

876.2

感恩角观景台

831.4

古海忆韵观景台

502.4

昌江

海王神迹观景台

5024

林海金晖观景台

1577

观海桥南观景台

1535

观海桥北观景台

5349.7

珊瑚海滩观景台

988

儋州

田园海风观景台

1015

下浦渔趣观景台

1610

龙腾云霞观景台

489

凭栏眺龙观景台

1842

兵马角观景台

614

龙门激浪观景台

1564

珍珠湾观景台

185

红树石趣观景台

3263

神冲飞浪观景台

1164

新丰古村观景台

986

兰山望礁观景台

1171

临高

新盈红树观景台

2039

北田小溪观景台

1521.6

美夏码头观景台

1544.3

林间碧海观景台

301.6

澄迈

包岸炊烟观景台

7079.1

小岛幽径观景台

268.1

玉包沧浪观景台

102.2

林水交融观景台

2484.5

1.2项目名称: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智能观景望远镜项目。

1.3招商范围:对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智能观景望远镜招商。

1.4招商条款确定:招商人提供招商信息技术服务、其他商务辅助服务及智能望远镜运营场地等,合作方负责智能观景望远镜的投放与运营,招商人每月按运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分成。具体如下所示:

(1)分成标准(最低限价):运营收入的【25】%。

(2)招商场地:详见表1:项目投放场地表。

(3)合作年限:3年。

(4)分成递增方式:无。

(5)履约保证金:无。

(6)分成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以合作方后台系统运营收入数据为准,合作方于次月开始后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收益分成的对账单提供给招商人,并于对账单提供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人支付上月收益分成。

(7)建设期:无(建设期免收分成)。

1.5招商场地用途要求:

(1)合作方只可用于开展智能观景望远镜项目。

(2)招商场地按建设现状标准交付。

(3)必须保持场地现有的格局,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破坏及改动。

(4)合作方不可对招商场地进行分割、转让。

2、竞商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2具有依法缴纳税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竞商人须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证明(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3竞商人参加招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4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材料: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6竞商人须在成交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商人签订《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智能观景望远镜合作协议》,否则视为竞商人自动放弃,本次招商结束,招商人有权将场地再次招商。

3、招商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5日,在海南交投环岛旅游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海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获取招商文件。

4、竞商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竞商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8楼,海南交投环岛旅游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3招商评审开会时间:2026年3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4开会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8楼海南交投环岛旅游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4.5公告发布媒介:海南交投环岛旅游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海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5、联系方式

招 商 人:海南交投环岛旅游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互联网金融大厦B座8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163264596

 附件: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智能观景望远镜项目招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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